七、现场未提供所生产化妆品的产品销售记录台账。
四、企业未提供车间压力表(F915、B136、150423798)、电子天平的校验证书;未提供工艺用水管理文件。
二、企业未提供锁水乳液(批号:2017111301)、艾美尼嫩肤补水隐形蚕丝面膜(批号:2017101201)等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检验室耐寒试验用冰箱精度达不到产品耐寒实验要求;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行使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权;企业成品仓存放的不合格产品山茶花微精华面膜(保质期至2018.7.10)未专区存放、清晰标识,且未提供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三、企业未提供车间环境监控计划。
五、企业未按进口原料索证索票规定要求进行索证索票;企业静置间存放的原料(Lubrajel Oil、CORNSWEET等)未标识供应商、来料日期等信息;企业静置间存放的物料(藏红花洗面奶、皂基洗面奶等)未标识检验状态;企业未提供成品仓抽查产品锁水乳液(批号:2017111301)、艾美尼嫩肤补水隐形蚕丝面膜(批号:2017101201)的生产指令、领料记录。
一、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李某春对物料供应商评估、产品放行、车间微生物检验、生产用水检验等项目的审核能力不足;企业未提供乳化人员李某洪、灌装人员房某生健康检查证明。
六、企业静置间存放的嫩肤补水面膜液、EP皙面膜液仅标识物料名称,未标识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企业未提供锁水乳液(批号:2017111301)、艾美尼嫩肤补水隐形蚕丝面膜(批号:2017101201)的配料、称量、投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