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本报特约评论员彭杰
日前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于1月1日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明确规定:“老年人体育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鼓励群众性体育组织经常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在全民健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将老年体育工作专门列入地方法规中,这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多见。重庆市通过法律的形式,对老年人体育组织提出要求,无疑为维护民众健身权益赋予了更高层面的保障。但是,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毕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仅通过法条明确基层老年体育组织的义务显然不够,更需有制度化的手段来解决老年人体育健身长期存在的实际问题。
事实上,在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中,就明确提出了“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的工作内容,并要求各地制定计划、落到实处。但近年来,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匮乏、缺少指导、活动单一、经费不足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可以说,在体育健身领域,老年人是最“自娱自乐”的群体,其健身的科学性、组织性以及各项配套都不及其他年龄段的群体。
没有全民健身就没有全民健康,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随着我国快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抓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对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无疑至关重要。因此,各地在大力推进全民健身的同时,理应将政策红利向老年群体有所倾斜。譬如,通过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地保障、经费保障,要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基层组织、健身团体的作用,切实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解决人、财、物和规范指导等方面的问题。如此,才能逐步引导老年人选择一项活动、加入一个团队、享受一种快乐、收获一份健康,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常态化。
更多精彩养老资讯,欢迎下载时刻新闻客户端,点击导航条“+”,添加“老年”页卡,即可每天获得最新养老资讯、产业动态、人物风采以及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