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北京等6个省、直辖市的17家企业生产的17个批次保暖内衣开展质量监测。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重点检测了商品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水洗尺寸变化率、保温率、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染料等15项指标。检查中发现由苏州史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钻海岛绒羊毛保暖圆领男套装(加肥)、上海旗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士保暖内衣、湘江情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士黄金暖甲内衣套装3个批次纤维含量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保暖内衣,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保暖内衣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本报记者 赵桐岩 通讯员 卢连胜 王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