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卖亲生骨肉,丈夫却说明知犯法没办法,如果不是夫妻闹离婚,这事不知道还会隐藏多久。但是,丈夫所谓的没办法是假,以亲身骨肉非法牟利是真。所以,这对两夫妻谁也别想逃脱法律责任追究。妻子18年怀孕8次,成活5个孩子,现在却只有前夫的一个弃子。为什么?那些孩子,难道都卖了?如果是这样,法理不容,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据新华网7月25日报道,35岁的黄兰(化名)结婚18年来,8次怀孕,生下了1女4男5个孩子,但留在身边的唯有一个前夫的弃子。不断地怀孕、分娩,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到来稳固她想要的幸福家庭,而用亲骨肉换钱实现的小康生活依然是昙花一现,在他们夫妇还未搬进新房的时候,催账的债主接踵而至,生活再次坠入低谷。两个人又开始吵架,黄兰闹起了离婚,不过这次,他们两个人都走不了,除了道德谴责,等待的还有法律的审判。
作为夫妻,应当依法养育孩子,绝不应该将孩子作为非法牟利的资源;作为夫妻,应当自觉遵纪守法,绝不应该明知犯法而刻意为之。如果故意违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就此来说,这对夫妻不但是知法犯法,而且是屡次贩卖自己的亲身骨肉,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为有道德良心的父母,绝不会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当做创收的资源。如此没有人性的父母天下少有,对于这样既违反计划生育法,又触犯刑事犯罪的夫妻,实乃是可忍孰不可忍,必须将其绳之以法。否则,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和生存权,以及人格与尊严,就不能依法得到保护。对于这样的狠心父母,政法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彻底调查,最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严惩贩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贩卖人口屡禁不止,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惩罚力度过轻,只有依法加大惩罚力度,让贩卖人口者受到最严厉惩罚,才能真正起到法律震慑作用。同时,也说明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存在着死角。如果能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并且以案说法,强化教育效果,使贩卖人口犯罪成为人人皆知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自觉意识,并积极主动地检举揭发倒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就此来说,在这方面显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他们夫妻多次贩卖自己的亲身骨肉,街坊邻居和亲戚朋友不可能谁都不知情。但是,没有人检举揭发。如果不是夫妻闹离婚内讧,此事依然无人知晓。
因此,预防主观故意倒卖人口犯罪必须依靠群众的力量,只有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才能及时依法严厉打击倒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及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被动地发现线索,就会给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和身心健康伤害,有时甚至会给未成年人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危险。所以,我们更应该从本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以,需要在全社会持之以恒地坚持普法宣传教育,把预防倒卖人口犯罪作为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倒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强化各级政法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才能有效遏制倒卖人口犯罪事件的发生,才能真正依法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作者:郭喜林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