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对离婚当事人案件的依法公正审判、理智善意审判,静安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首创探索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设立“冷静期”。今年6月至10月间,进入“冷静期”的67起离婚案件中,法院用这个方法成功劝和了27起濒临破碎的婚姻家庭。
家暴让妻子愤然提出离婚
日前,一对再婚夫妻的女方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黄某离婚。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这对再婚夫妻已共同生活了十余年。离婚诉讼导火索是近年来丈夫黄某因工作和经济压力大,经常酗酒且酒后失去理智打骂妻子,导致妻子高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法官还发现尽管夫妻已分居了一段时间,但双方的感情基础还是有的。法官决定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使得双方当事人对立的情绪缓冲下来。
在“冷静期”内法官邀请心理咨询师择时介入“对症下药”,丈夫黄某向法官描述妻子高某很孝敬他的父母亲,特别是他父亲生喉癌去医院治疗,多次是妻子骑自行车带老父亲去的,流露出对妻子高某仍有感恩。
法官紧紧抓住这对夫妻感情融合点,对丈夫的动粗进行批评教育,敦促黄某主动向妻子认错,保证不再酗酒动粗,并主动搬回家居住。见丈夫认错妻子高某表示,愿意再给丈夫黄某一次改正机会并向法院撤回了离婚诉讼。
一个月后,当法官对该案件回访时,妻子高某说自从撤回了诉讼后,丈夫没有再发生酗酒动粗的举止,双方感情慢慢恢复如初。丈夫黄某也说“冷静期”,使得他将俩人恋爱时的场景历历在目过了一遍,他感谢法院“冷静期”挽救了他的家庭。
每起案件“冷静期”45天
静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杜鸣说,设立离婚案件的“冷静期”,既是当前司法审判实践的需要,也是中国司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对家事审判离婚案颇有研究的她说,设立“冷静期”在国外及国内个别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均有相关较好的做法。
据介绍,静安法院是从今年6月实施离婚案件的“冷静期”,对每一起案件“冷静期”期限为45天。案件在进入“冷静期”后,有一套完整考核数据作相配套考察,全程有各类数据时时监控案件进度。考虑到“冷静期”对法院来说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该业务庭不但自行培养有6名心理咨询师,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角度参与化解矛盾。
在市高院的支持下,与上海“华师大”合作在法院内部共建了心理咨询教学基地,有“华师大”每年派3名心理咨询师生来法院,参与对离婚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还与团市委及区司法局达成共识,每年由团干部及区司社工定期轮换派员来法院,参与化解案件心理咨询活动。
杜庭长表示,此类案件具体解决做法,在征得诉讼前尚未立案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同意,先做疏导化解矛盾,对此法院不作强求,完全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冷静期”疏导。期间,法院在“冷静期”中还要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进行团体心理疏导,集体诉前指导,告诉做家长的男女双方孩子的成长,需要完整家庭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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