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道通认为,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阴阳合同”这种情况存在而不查处或者查处一部分,或者因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没有发现这一情况,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或者玩忽职守罪。
却又公然偷税漏税的问题
也随之浮出水面,
如何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
“这个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对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关注。”蔡道通还认为,按照刑法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关注点五
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解释,“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说,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利用“大小阴阳合同”的行为,其实是我国法律中认定的一种“逃税”行为。逃税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照税法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通过设立公司,将个人收入转入公司,由公司承担个人与家庭的各种开支。严格来讲,上述方式都是偷税,都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实务中很难认定,往往作为避税予以处理,仅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除了“手机”电影、“崔永元”“范冰冰”
如何加强高收入人群税收监管
关注点四
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一事持续发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翟继光告诉记者,明星避税由来已久,作为高收入群体,其有充分的避税动机。常见的手段有三种:
明星通过“一阴一阳大小合同”
偷逃税与合理避税界限何在
在相关媒体采访中,崔永元毫不讳言自己还有一抽屉这样的“大小阴阳合同”。而据业内人士披露,“大小阴阳合同”在行业里很普遍,对于明星逃税问题,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小合同”违法吗
而偷逃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是一种非法行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偷税行为表述过于复杂,执法实践中引起理解分歧。为此,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偷税做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偷税改为逃税。
关注点一
那么何谓“大小合同”?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大小合同”这种现象?
施正文介绍,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规避、降低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比如国家产业引导对环保产品的减免税行为,或者引进高科技产业地方所采取的税收优惠行为等,都是合理避税行为。合理避税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