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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从近900项大幅压缩至96项,实际开展88项……数据表明,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强力遏制。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这个问题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基层反映,产生问题土壤并未完全铲除,新老问题相伴而生、表现形式由明转暗、实际数量不减反增等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开展督查是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成效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在很多地方,督查存在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过于泛滥的督查不仅对工作没有多少促进作用,还会使得地方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督查检查要出实效,关键不在于次数多,而在于质量,要讲究科学方法论,做好“加减法”,为其“瘦”身。
算好“加法”,鲜明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当前,有的督查只看文字汇报、痕迹台账,而工作现场却无人问津;有的督查就是把“现场看一看”“汇报听一听”“大概问两句”的老套路走一遍,督查结果却在之前就已经定好了;甚至还有的督查,就是发个通知、收个表格,人都没有出办公室,督查就完成了。对此,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工作做得好不好,不看表格看实绩,不以痕迹为依据,最终让人民群众来评判。、
算好“减法”,给过度督查检查考核戴上“金箍”。应坚决消除过多、过滥的形式主义。动不动就督查、工作还没干就搞检查,避免让基层干部应接不暇、不知所措现象出现。基层为迎接督查,有时不是准备汇报材料,就是打造工作现场,大量的工作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这类繁文缛节上。对此,应尽可能简化、合并内容相关的督查检查项目,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让基层干部放开手脚、轻装上阵。
督查不能走形式、搞应付,更不能为其巧立名目、借督查推卸责任。如果基层干部不是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而是“沉溺”在迎接繁冗的督查、检查上,那么工作实效往往难以保障,就其本质而言,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王度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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