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保障21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产科急危重症抢救3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并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原则进行调整。
据悉,新增和调整的大病保障对象为:参加自治区新农合的0~14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包括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患儿、0~14岁尿道下裂患儿、产科急危重症抢救患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针对患儿合规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承担80%,其余20%的费用可申请民政部门救助。其中,患苯丙酮尿症的患儿年度个人累计补偿限额不超过15000元;患尿道下裂患儿每例患者治疗费用最高限价15000元;孕产妇发生产科急危重症需抢救治疗,抢救治疗阶段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年度新农合报销封顶10万元;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有新农合医疗救助补偿和慈善项目援助两套具体办法。
符合新农合救助补偿的患者在定点救治医院按规定方法治疗发生的特定药品费用,新农合基金报销80%;符合慈善项目援助的,在每一个治疗周期,新农合基金和患者承担患者3个月药品费用,其余患者可通过申请中华慈善总会开展的“达希纳患者援助项目共助计划”获得援助。
同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钢医院等13所医院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定点收治医院。
(记者 魏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