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婚后被安排在男方家一个小砖屋居住,平日的食物只有粥和馒头,屋里到处是粪便和苍蝇,两人的精神状况也都比结婚前更差。
即将到来的“520”是个喜庆的日子,不少情侣都会选择在这天走进婚姻殿堂。但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让人觉得“欢喜”,广州从化一对夫妻最近因为离婚的案子上了法院,原来他们都患有智力障碍,他们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婚后并不幸福。羊城派记者了解到,最终从化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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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儿女成为“包袱” 父母包办婚姻
现年40岁的男子阿洪是广州从化人,童年因患脑膜炎而成为智力三级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日常起居靠家人照料。阿洪父母家业单薄,家人除了承担阿洪的生活支出外,还需要为治疗阿洪的病而支出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阿洪一直被视为家庭的“包袱”。为减轻负担,也为了让家族“开枝散叶”,父母开始为阿洪找对象。
2005年,阿洪的父母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女子阿芳的父母,阿芳时年29岁,患有先天性智力二级残疾。刚见面时,由于有着相同的经历,双方父母相见恨晚,视对方为“知音”。怀着对方家庭可以帮自己减轻负担的想法,双方父母一拍即合,火速同意了子女的婚事。
婚后父母互推责任 夫妻苦不堪言
2005年9月,阿洪与阿芳在双方家长的安排下顺利登记结婚。按照婚前的约定,夫妻二人被安排在阿洪父母家的一个小砖屋居住,阿芳家人每月补贴阿洪家生活费500元。
结婚之初,夫妻双方生活尚算安稳,但婚后两年夫妻仍没有生育,阿洪父母开始抱怨阿芳“有问题”,并借此向阿芳家人要求将生活补贴提高到800元,此要求遭阿芳父母拒绝。
怨气日积月累,双方父母互相推脱照顾责任,夫妻平日的食物只有粥和馒头,居住的小砖屋到处是粪便和苍蝇,阿芳更因经常做出怪异行为而多次遭受家暴。
据邻居反映,阿洪、阿芳的精神状况都比结婚前更差,阿洪的反应比昔日更为迟钝,阿芳更是随时发笑、大小便失禁,夫妻的境遇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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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夫妻千日苦 一纸判决断哀愁
2015年8月,阿芳父母来到从化法院,认为阿洪家人违反婚前约定,诉请法院判决准许阿芳与阿洪离婚,阿洪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五万元。阿洪父母则表示,同意阿洪与阿芳离婚,但绝不答应任何赔偿。双方还一度对骂公堂。
从化法院经审理查明,阿洪与阿芳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考虑到该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性,经办法官对双方父母进行调解。2015年9月,双方家长达成解除阿洪与阿芳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并承诺日后好好照顾儿女,两家保持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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