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5月9日15时30分讯(通讯员 周青松)“你们在建立化妆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不良反应报告、培训等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上还要加强,要形成有效运行的机制。”5月8日,作为点对点联系单位,彭水县绍庆食药监所所长殷贤琼带领职工来到龙溪镇,对该镇化妆品示范店创建活动现场指导,并及时指出了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从彭水食药监分局获悉,今年我县计划在全县2个街道和2个镇创化妆品示范街道4条,在另外30个乡镇分别创建化妆品示范店230余家。此次创建活动涵盖了商场超市、美容院、专卖店、美发店、妇婴专用品店、酒店、批发市场(商店)、药店等多种化妆品经营业态场所。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县食药监分局建立了科所联动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定人、定点、定标联系全县36个基层乡镇食药监所监管工作,弥补基层单位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业务不精、监管水平不高的问题。充分利用监督检查、社区宣传、新闻网络、相关会议等形式,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者知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们提前开展了调查工作,各基层食药监所在先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克服自身人力不足的问题,联系辖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对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彭水食药监分局副局长冉茂波介绍,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基础条件好,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经营店,工作人员还下发了“化妆品”示范店创建考核标准,为创建对象的经营户按照示范店的标准进行规范有关经营活动提供条件,在监督检查时主动为企业提供指导,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次化妆品经营示范店创建考评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申报流程,申报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有意向参与示范创建的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向所在区域的食药监所提出申请,各基层食药监所将对各自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推荐,县食药监分局将组织对全县申报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后,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推广。
“通过示范引导,以点代面,点面结合,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从而提高全县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冉茂波说,创建活动促进了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