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嘉善县局结合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专项整治,切实开展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助推化妆品行业的监管。
一是组织部署到位。制订2017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专项与“百千万”美丽消费专项创建方案,主动加强与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联系,明确创建对象、职责分工、创建标准、创建步骤等,经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已确定创建化妆品美丽消费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2家、示范经营店(示范街、示范商场之外的示范经营店)15家。
二是宣传知识到位。召开化妆品条线监管会议,向创建单位负责人详细讲解创建的背景、介绍创建标准,取得店家理解和支持,分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1000余份。同时要求各示范商场与专柜签订责任书,公示消费投诉举报热线。
三是检查指导到位。结合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专项整治开展科所联动检查,指导创建单位建立台账,要求切实做好化妆品进货的索证索票;仔细查看化妆品的标识标签,查验是否存在疗效宣传、超过有效期、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或无法出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情况。
四是追溯整改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齐全、特殊用途化妆品无批件等情况,要求经营单位尽快索取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使用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的经营的单位,责令下架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检查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情况,确保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市场秩序,为圆满完成省级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创建打下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