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抚州市食药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1-3月全市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情况
1-3月份,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79例,比去年同期增长15.70%,平均每百万人口报告数为121份,完成进度为13.56%。其中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3例,占比为19.42%;新的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61例,占比为33.61%。(详见附表1)
各县(区)报告数完成进度前三的为:金溪(25.19%)、乐安(24.44%)、南城(14.34%);相对靠后的为:资溪(8.33%)、临川(7.62%)、黎川(0.93%)。
各基层上报单位报告数前三的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46例)、东乡区人民医院(31例)、乐安县人民医院(30例)(详见附表2)。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收集情况
1-3月份,全市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98份,比去年同期增长8.89%,平均每百万人口报告数为24份,完成进度仅为9.62%。其中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4例,占比为14.29%。(详见附表1)
各县(区)报告数完成进度前三的为:金溪(19.23%)、乐安(17.58%)、广昌(17.46%);相对靠后的为:黎川、东乡和资溪都尚为0报。
各基层上报单位报告数前三的为:崇仁县人民医院(12份)、抚州市妇幼保健院(9份)、临川区人民医院(7份)(详见附表2)。
三、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情况
1-3月份,全市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6例,比去年同期增长25倍,平均每百万人口报告数为6份,完成进度为13.2%。(详见附表1)
各县(区)报告总数情况:市辖区为18例,南丰、崇仁、临川各2例,宜黄、广昌各1例,其他各县(区)目前均为0报。
一季度,全市报告数量偏低,希望各县(区)局和市直市管医疗机构要加强督促,进一步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稳定报告数量,提升报告质量,做到均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