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今日在头版发布了评论文章《“阴阳合同”,是否触碰法律底线》,文中提到“若确实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影视从业人员及其代扣代缴义务人均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此外,《检察日报》在第4版还发布一篇关于阴阳合同的评论文章——《用调查还原“阴阳合同”真相》,评论文章称,税务机关的调查,要善于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果一地税务机关鞭长莫及,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出面协调、督办,需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查办。
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地处无锡,这让无锡地税局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不过,截至券商中国发稿,无锡地税微博并未更新内容。
崔永元开撕范冰冰事件回顾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场“崔范”大战: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5月29日,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5月29日,范冰冰方面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对此,崔永元迅速回应称,自己没有保护合同秘密的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6月2日,崔永元微博又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老有人通知我家铲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崔永元的这次炮轰更为直接——“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并截图《刑法》条文。
崔永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身对范冰冰并不感冒,但因为范冰冰在24号那天发了一条关于拍摄《手机2》的微博,才彻底激起了崔永元的怒火。
责任编辑:高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