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美国是经合组织(OECD)中唯一对公民在全球任何其他地方获得的收入都进行征税的国家。而于2010年通过、2014年7月正式生效的《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FATCA)也授权IRS向国外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美国人的账户资料。
2008年~2015年美国退籍人数
但对于好莱坞明星来说,因“税务繁琐”而退籍,似乎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毕竟《里德修正案》规定,以避税为主要目的脱籍公民将不得再次加入美国国籍。
当然,面对如此高额税款,总有一些合理的避税之举。
慈善避税,在好莱坞,乃至整个美国,都是一项“上上之选”。尽管以慈善避税,究竟“能不能免税”,以及“免多少税”的问题,仍需IRS具体评估后才能确定。但依然有不少好莱坞明星喜欢投资慈善。
此外,好莱坞明星也常以收入投资公司,争取较低的税,再由公司扣除支出后,把酬劳发给他们,显然这也比领取片酬直接扣税要划算得多。据报道,佐伊·丹斯切尔、艾什顿·库切都透过此法节税,还额外收获了不错的收益。
相比之下,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报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个人收入,而导致被捕的明星们就比较惨淡了。
曾主演《死亡游戏》和《刀锋战士》系列的好莱坞黑人影星韦斯利·斯奈普斯、老牌影帝尼古拉斯·凯奇、歌手威利·尼尔森都撞上了IRS的枪口。
韦斯利·斯奈普斯由于1999年至2001年间没有申报1380万美元个人收入,提交虚假税务文件欺骗IRS,于2008年2月被美国佛罗里达州高级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尼古拉斯·凯奇自2007年起拖欠近630万美元个人所得税,被IRS追讨,以致不得不将豪宅扣押以抵税。
事实上,为从根本上杜绝明星偷税漏税,好莱坞早已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制片管理流程。一旦演员片酬谈妥,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将直接介入,从合同签订到完成付款打款,全程监察。
此举将由税务问题引起的财务风险降到了最低,也给影片本身,乃至背后的制作、投资公司都安下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