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玩世不恭的一种主流观点是,在未来的互联网时代,隐私是一项可以被放弃的权利——没错,用户虽然可以拥有“捍卫权”,却同样可以不受压力影响的行使“放弃权”——就像曾经的一句网络流行语说的那样,“生活就像被强奸,如果无力反抗,不如索性闭上眼睛好好享受。”
网络自由的另一些敌人,也在于其内部。2011年,因为抗议日本公司索尼支持美国国会提出的《网络反盗版法案》(SOPA),推崇匿名的黑客组织Anonymous报复性攻击了索尼公司的网络数据库,造成逾一亿索尼用户的个人资料及信用卡信息泄露,索尼还在公司服务器里发现了一个新建的文件,标题就叫“我们人多势众”(We are Legion)。通过侵犯自由来维护自由,以及二元论式的道德捆绑,这种逻辑,无疑让自由主义的声誉蒙羞。
以及……
随着Tor可能变得越来越不安全,已经有新的“暗网”技术正在开发,从情理出发,“暗网”是互联网普及触底反弹的一种必然选择,也不可能在某一天被真正完全摧毁,它既是对“明网”缺失部分的填补,同时又是人性阴暗的隐形出口,在承认了理想的局限性之后,我们才有一个健全的心态,去寻找足以解决问题的更高智慧。
卢梭曾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王小波也有过一句类似的话,“人们的见识总要受处境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知不觉,又牢不可破”,这么自我安慰,固然有些犬儒,却为思想授予了弹性,它象征着一种乐观:待到人皆腾焰飞芒,“暗网”之暗亦无处遁形。
懂我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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