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小城市的人口数量和结构问题比较严重。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力总量开始绝对减少,大城市成了吸纳外来人口的主体。当前一些大城市意识到人口红利的消失,在“抢人大战”中变得越来越积极,致使很多中小城市面临人口流失的挑战。数据表明,在包含县级市在内的694个城市中,有80个城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人口收缩。如果把2000多个县城和近4万个乡镇考虑在内,小城市人口流失和收缩的程度估计会更严重。
小城市发展依旧面临多重困境
其次,小城市建设是当前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依托。
根据2014年国务院第51号文件《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按照人口数量而非行政层级的标准,我国的小城市除大量县级市外,还包括绝大部分县和部分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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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按照城市行政等级配置资源的传统方式,仍然阻碍着新兴城市的发展。2014年提出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提出“将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县城设市或区没有障碍,但重点镇如何发展成为小城市,仍然面临瓶颈。东部一些镇的人口早就突破了小城市50万常住人口的标准,但建制仍然是镇,形成了“小马拉大车”的发展困境。究其根源,是我国传统的城市行政层级和隶属关系很难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