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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万买车位只能爬天窗:傲慢无理怎成开发商常见嘴脸?
(央视网——雷钟哲)
近日,广西南宁一业主投诉称,花20多万买的车位,停车后4个门被卡住无法打开,想要出来只能爬天窗。业主联系开发商要求退换车位,开发商回复称,流程已走完,税已经报上去了,没法退换,“你看能不能转手卖掉”。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广西这个开放商将不合格车位卖给业主,本已经逾越底线,再出一些旁门左道的馊主意,就更显得道德贫血,置公平、正义于不顾。
停车位作为住房的配套设施,如果不合格,业主有权拒绝接收。监管部门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做好正义守门人。
【3】浩沙健身品牌疑“跑路”,办卡健身还能让人放心吗?
(中青评论——马涤明)
浩沙健身是创立30多年的知名健身品牌,正在全国多地莫名撤店。继去年媒体曝出“南京4家浩沙健身同时关门”后,北京的浩沙健身也出现了陆续撤店的情况。相关负责人目前已经失联,致使数百名消费者和工作人员蒙受损失。目前,“浩沙集团”官网已经无法打开,域名被屏蔽访问,董事长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预付式消费领域中的“市场失灵”,并非市场经济中典型的市场失灵,而多是经营者恶意违约、欺诈甚至诈骗行为的结果。对这种“非典型市场失灵”,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必须依法打击。而前提,一是部门间的职能协调机制不能失灵,二是相关政策和法规要尽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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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要从顶层开始
(东方网——何勇海)
今年4月,一则“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迅速引发社会对儿童模特群体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记者从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杭州检察机关已牵头推动建立童模保护机制,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
在商家利益诱惑面前,在家长把孩子当作私人财产面前,童模群体无可避免地沦为彻头彻尾的弱势群体。
各省乃至全国应当出台更高层级、更具强制约束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约束、惩治父母以爱之名,把孩子当成摇钱树,独断专行地给被监护人签订商业娱乐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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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通“自行车高速”,不只是“治堵”
(中国青年网——付彪)
北京首条“自行车高速”——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本周将开通,有望缓解昌平回龙观至海淀上地软件园交通拥堵状况,惠及两地之间约1.16万“通勤族”。
自行车专用路的建设和使用,不只是能缓解拥挤不堪的交通,对于建造宜居的绿色生态城市作用巨大,对于促进市民绿色出行、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也有积极意义。
在大力发展机动车交通的同时,给自行车道留下应有的空间,使其享有同等的路权,这不只是治堵之举,也是满足市民“和谐出行”“绿色出行”的需要。
整理:姜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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