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压力下,长园集团(600525)选择再度出售旗下资产。
转让控股公司
8月5日晚间,长园集团公告称,公司当日与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主体在上海签署《关于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下称“长园维安”)之股权转让协议》,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4.5亿元,长园集团本次出让的标的公司77.73%股权作价3.5亿元。
公告称,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科投”)与珠海横琴材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横琴材毅”)拟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上海科投与横琴材毅合计出资6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664.0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出资款中的664.05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剩余5335.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目前,受让主体中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科投已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并已获得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据披露,上海材料研究所成立于1946年,1999年改制为隶属于上海市科委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上海材料研究所是长园维安的创始股东,现持股11.03%,因此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此外,交易对方中的横琴材毅、珠海横琴瑞森美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横琴瑞森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军为长园集团副总裁,系长园集团关联自然人,也为长园集团的关联法人。
长园维安系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87.73%,经营范围包括研究、生产、销售高分子陶瓷等(PTC)热敏元器件,其他敏感元器件系列产品等。2017年、2018年,该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5458.34万元、4769.66万元。
长园集团表示,因本次股权出售,公司不再合并长园维安(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园维安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园维安电子有限公司),对长园维安的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本次交易预计形成投资收益约500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数为准)。
假设2019年8月底完成交易,与2018年度相比预计2019年度长园集团减少营业收入约1.71亿元、减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34万元。公司未对长园维安提供担保,也无委托理财。长园维安尚未支付长园集团分红款7436.797万元,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后90日内支付全部应付分红款,若未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同时以长园维安持有的维安微电子80%股权质押给公司,以作为应付分红款的质押担保。除前述分红款尚未支付外,无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长园集团表示,公司本次取得相关现金对价将有助于公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聚焦核心业务,重点布局发展公司优势的智能电网和工业智能化领域,保持该业务的稳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