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草案)》27日提交审议,对电商活动中的定向搜索和定向页面作出进一步规范。其中规定,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展示页面或提供商品、服务搜索结果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一键恢复无个人特征的展示页面或搜索结果的功能。
在这个网络时代,最懂你的是电商,经营者为上网者量身推送各种商业广告,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这可能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侵犯,还可能让消费者陷入运营商设好的消费陷阱之内。比如有的商家会进行“大数据杀熟”,如有消费者发现,走同样的航线,坐同一个航班,在APP上显示的价格却比别人贵,“同物不同价”让消费者深受其害。
让消费者能一键恢复无个人特征的展示页面,这就是还给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是在划定消费者的权利边界,这样能够避免网络运营商过度利用用户的兴趣与爱好,才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
此前公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就要求,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浙江的“让消费者能一键恢复无个人特征的展示页面”,实则就是让用户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与《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异曲同工。
在网络运营商占据技术优势,掌握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下,用户很可能变成“砧板上的肉”。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就要让消费者变得“强势”起来,对网络运营商予以约制,避免过度收集并滥用个人信息,让消费者真正成为“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