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影视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为3月7日—13日,申报企业可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站
2020年度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启动,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5日
近日,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2020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集美区也开始组织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扶持对象有两类。一是注册登记地在集美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影视作品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影视器材租赁、演员经纪、影视培训、剧本创作、影视基地运营、后期制作等活动的影视企业(申报拍摄和首映礼的企业不限制注册地)。企业形式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分支机构)。对在本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的予以优先支持。二是投资影视的股权投资机构、对影视企业提供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影视器材融资租赁公司。
扶持范围涵盖13类。扶持范围包括:1.支持影视企业、专业人才落户厦门;2.支持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3.支持影视剧组在厦拍摄;4.支持引进和自主开发影视后期制作技术;5.支持电影发行企业电影发行;6.支持全国院线电影在厦举办首映礼;7.支持优秀影视作品在传统平台和网络平台播映;8.支持优秀影视作品出口;9.支持优秀获奖影视作品;10.支持影视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影视展会;11.支持在厦举办大型影视活动;12.支持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拍摄基地、影视人才培养等影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13.支持影视企业融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影视企业。
扶持也有一些规范和限定,扶持项目发生的费用、税收时间,必须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等等。
申报企业可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站(:8888/login.jsp),依次点击“项目申报——市文发办——厦门市影视产业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申报时间为3月7日—13日。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92-2893768、2893790。资料邮寄或报送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2号A6栋一楼大厅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庆玲,联系电话:0592-6106858、18150080035。(记者:冯立东 来源:集美报)
又讯 近日,记者从区委宣传部获悉,2020年度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5日。
今年资助的重点项目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和当代中国人精彩生活的创作项目;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使命任务,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创作项目;围绕“爱心厦门”建设,传播集美区“爱心文化”的主题文艺创作或活动项目;围绕集美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体现集美“一精神三文化”文化特质和集美丰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创作项目等七个方面。
申报项目获奖(或播出)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内。
更多详细信息,敬请关注集美区政府网站和“天下集美”微信公众号。(记者:冯立东 通讯员:王明瀚 来源:集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