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扶助计生特殊家庭 夫妻人均月增千元
北部湾新闻网8月4日电 日前下发的《防城港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试行)》规定,凡符合扶助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夫妻每人每月1000元的扶助金,以解决该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上的困难。
据防城港日报报道,根据上述办法,具有防城港市户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独生或收养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者,即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夫妻均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已经超过49周岁的,从本办法实施时的实际年龄算起;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含49周岁)以上才能申请领取扶助金。
办法还明确对特殊家庭夫妻给予医疗、养老、住房、再生育及其他扶助。
据悉,加上广西自治区扶助的每人每月860元,办法实施后防城港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享受的扶助金额为1860元,这个扶助标准在全国亦属领先。
值班编辑:冯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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