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以区(市)为单位,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每个社区建设1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各区(市)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2.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设施功能。社区服务站要建于居民群众较为集中的地点,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按照“统筹管理、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一站式”服务、“两委”办公、社区党建、养老服务、劳动保障、综治调解、人口计生、社会救助、群众文化、档案管理等功能,使其成为集工作议事、教育培训、党建服务、便民服务、文化活动于一体的重要阵地。有条件的区(市)、街道(乡镇)可以统一本地所辖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风格。3.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改善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接入。推动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整合,整合社区养老、就业、社保、低保、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鼓励有实力的大型连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网购商品配送、家政、再生资源回收、水电费缴纳等服务项目,开展社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通过信息化改善社区管理,维护社区安全。
(三)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1.充实壮大社区干部队伍。依法选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范围。健全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帮助工作,鼓励低龄老年人参与社区工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人员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2.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鼓励社区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市)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其他社区干部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街道(乡镇)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意识、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推进社区服务机制创新
1.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对社区全体成员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养老等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推进党群共建,支持老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慈善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组织社区服务活动。2.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城区、街道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3.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完善政策,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共驻共建机制,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评估体系,扩大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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