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一、母婴保健服务法律法规制度 二、2007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三、采取综合措施,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一、母婴保健服务法律法规制度 概念 主要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制度 调整对象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主要内容 概 念 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制度是调整保障母亲 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活动中产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主要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制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颁布,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1995年由卫生部颁布施行,2002年6月以国务院308号令修订颁布施行) 部门规章: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管理办法(1995年8月卫生部颁布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 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制度的调整对象 《实施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 母婴保健法的调整对象:执业机构和个人、服务对象和当事人、执业机构管理者。
执业机构――执业人员
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管理者(卫生行政部门)
执业机构、人员――服务对象、当事人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内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 执业机构 执业个人 罚则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婚前医学检查 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助产技术 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新生儿疾病筛查 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母婴保健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