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羽凡的涉毒再次撩拨大众的神经
2018年11月26日,北京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陈羽凡非法持有毒品,尿检冰毒和大麻呈阳性。继而经纪公司发表道歉声明,12月25日羽泉组合演出取消。
近年来,艺人涉毒层出不穷。王学兵,谢东,张默,满文军,尹相杰,房祖名,柯震东,宁财神,傅艺伟……陈羽凡,可以说前仆后继。
也许不少人觉得他们道德败坏,生活糜烂,三观不正。但是,我们能够这么“简单归罪”吗?
其实,涉毒的原因很多,压力,逆境,空虚,圈子……,追求时尚,新奇,自我……,西方毒品亚文化的影响也与日俱增。特别是大麻滥用的合法化,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
我们不要被西方个别国家的大麻合法化实践所误导,也不要被西方毒品亚文化所影响,更不要不切实际,不论国情,妄议吸毒合法化,甚至出现毒品合法化的奇谈怪论。宣扬吸毒合法化是有害的,毒品合法化是有罪的。
艺人的消极示范作用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艺人的特点就是有着众多的粉丝,社会影响力很大,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言行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濮存昕等明星正面的禁毒宣传教育作用往往被吸毒艺人的不当言行所消减。所以,对于涉毒艺人的禁演是符合大众期盼的,也是政策法律应当发挥的教育预防功能。对涉毒艺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羽泉”组合胡海泉的十个“为什么”振聋发聩
为什么?!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你要做这样错到极致的事情?为什么你不把痛苦予你最应该亲近的人分担?为什么你要对我隐瞒这么久?为什么你选择用如此愚蠢的方式逃避现实?为什么你沉沦的时刻不想想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为什么你忘了这20年来还有那么那么多的伙伴曾给予我们信赖和希望?为什么?为什么?!
毒品预防教育需要面向全体公民
《全民禁毒教育实施纲要》规定,禁毒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公民。近年来,对于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抓得紧,抓得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对于成年人的教育更多缺乏组织,缺乏抓手,缺乏载体,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禁毒法》第11条到18条规定了政府,组织,单位,团体,行业,场所等的禁毒宣传教育责任。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但是,演艺团体、艺人经纪公司等组织有多少开展过禁毒教育?效果如何?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