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 共促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近日,市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团市委七部门联合印发《长春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和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体育教学质量等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
《方案》要求,要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
《方案》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体育课程、加强健康教育、加强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完善考试评价办法、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开展课余训练、完善体育竞赛体系、集结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切实做到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
《方案》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学校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管理责任;要提高体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体育教师均衡配置;要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要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控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强化考核激励,将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学校体育科研能力建设,发挥学校体育的多元育人功能;营造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近日,市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团市委七部门联合印发《长春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和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体育教学质量等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
《方案》要求,要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
《方案》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体育课程、加强健康教育、加强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完善考试评价办法、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开展课余训练、完善体育竞赛体系、集结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切实做到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
《方案》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学校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管理责任;要提高体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体育教师均衡配置;要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要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控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强化考核激励,将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学校体育科研能力建设,发挥学校体育的多元育人功能;营造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