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当事人采用举办健康讲座、茶话会、组织免费考察旅游等方式,向消费者介绍健康理疗知识,夸大宣传自身规模,将其推销的普通食品“金花葵”茶,宣称具有“消炎止痛,延缓衰老”功效;“乳矿物盐嚼嚼片压片糖果”宣称具有“抗手脚抽筋麻木”功效,以发展会员,收取每位会员0.5-16万元的预付款。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拥有会员230人,收取预付款510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万元。
十三、湖南省湘潭市查处“权健”保健食品总砷超标案
基本案情:湘潭市雨湖区权健自然医学健康服务中心经营的“权健牌复康胶囊”(生产批号:C118511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检验项目“总砷”不符合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的标准要求。经调查,该批“权健牌复康胶囊”是从厂家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购进,共购进35瓶,购进价格为175元/瓶,已销售25瓶,抽样10瓶,无库存。采取直销模式,所以销售价格也为175元/瓶。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经营总砷超标保健食品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万元。同时将检验结果移送至生产地(天津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相应处置。
十四、四川泸州市查处日生健康家园保健食品经营部违法销售保健食品案
基本案情: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期间,向以老年人为主的顾客销售“心肌肽牌羊心粉压片糖果”和“思康泰牌复合肽短肽营养素固体饮料”两种食品。另查明,当事人在销售“心肌肽牌羊心粉压片糖果”时,工作人员先将外包装和“心肌肽食用说明书”拆除后,将仅标注有“心肌肽羊心粉压片糖果每100g含肽≥32000mg”的小袋包装直接售卖给顾客。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没收“羊初乳蛋白粉”150筒、复合骨胶原固体饮品130盒、雨生红球藻(虾青素)68盒、富硒沙棘+维C压片糖果103盒、破壁松花粉2盒、金口福猴头菇酥性饼干15件、银杏枸杞酥烘烤糕点1件、纯正稻米油24瓶、精品泰香米1袋;没收违法所得6466元;处罚款344510元;罚没款合计350976元。
十五、贵州遵义绥阳县查处刘祖安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利用其开办的绥阳县红瑞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开始从事经营活动,采取免费体验玉石水晶坐垫以及发放生活用品的方式吸引大量老年人前来参加体验活动,以会销方式销售该中心提供的佳尔乐牌蜂胶软胶囊,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当事人在销售上述商品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宣讲、PPT展示等形式,宣称佳尔乐牌蜂胶软胶囊具有对糖尿病、风湿、肝炎、癌症等疾病有良效、心脏病有显效,是抗结核病的良药具有综合功能、医疗适应症多、治病能够治本、有奇特的疗效、即治病又滋补等神奇的41种医疗效果,对销售的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宣称“没有肽就没有生命,人体所有细胞都受肽的调节,缺肽加速死亡,缺肽导致人体上百种疾病,肽几乎被用于治疗任何疾病,无药可与其相比等宣传内容超出了产品其本身的功能和作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通过会销方式销售佳尔乐牌蜂胶软胶囊、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并对其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14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新疆福海县查处销售保健品、食品网络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微商从事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销售活动中,通过组织招商会、茶话会、产品示范等形式,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方式获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加入的资格,并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通过宣传重复消费可获返利及以所发展人员的消费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成为会员的行为构成“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截止被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时,当事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60人且层级达到6层,涉案金额196875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对于当事人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