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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减肥瘦身产品加工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1 01:01:02
河北省减肥瘦身产品加工
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成立至今26年,现已发展成为拥有3个生产基地、6个不同职能子公司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具备研发和生产中成药、化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健康食品等多种类目产品的能力,拥有完善的产品开发系统、全系列保健食品批文及食品批文、数千个产品配方的数据库。
和治集团拥有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实验室检测设备、覆盖整个供应链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以及完整可溯源的生产记录,现有的十六条现代化生产线可以生产片剂、颗粒剂、粉剂、茶剂、硬胶囊、软胶囊、口服液、丸剂、膏药等十几种剂型、百余种产品。
基本常识之 “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
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宣传报道和监管执法过程中,首先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 “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
错位和信息误导。
上述文字摘录自市场总局网站10月9日刊发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包含八个部分的内容,分别为基本常识、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标识、特殊食品、进口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广告审查与监管、非法添加及检测、其他。
其中,“基本常识”部分明确指出,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同时还指出,宣传报道和监管执法过程中,首先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
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 “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
庶正康讯曾于今年7月30日发文《食药监们,请别再误伤保健食品!》,提及具有法律地位的保健食品却屡次难逃“躺枪”的命运。
可以预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减少监管过程中“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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