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安福20保险产品计划包含平安平安福20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成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平安附加长期(2019)意外伤害保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平安附加轻症50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C,100)重大疾病保险。以上附加险均为可选附加。
2、 根据条款规定,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18个月或24个月,每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从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主险身故及重疾保险金分别可增加基本保额的5%或10%。
3、 平安RUN活动是由平安健康险和平安人寿合作推出,活动包括三个:周周奖励、月月返现、保障额度增长,其中“周周奖励”及“月月返现”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障额度增长”奖励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4、 在初次确诊发生"恶性肿瘤"后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按成人肿瘤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成人肿瘤继续有效;自第二次确诊后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按成人肿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成人肿瘤效力终止。若首次发生的为非恶性肿瘤的重大疾病,后续不再享有第二、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5、 本文所称轻症均指合同约定的50种特定轻度重疾,每种限给付1次。
6、 可选择附加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100元免赔额,需在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且给付不超过社保或其他补偿后的余额。本附加险保险期间为1年,自生效期5年为1个保证续保期间。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需重新投保。若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本产品已停售,我们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合理建议。
7、 若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成人肿瘤、轻症50豁免、豁免C100及意外医疗B合同效力终止,我们退还前述险种合同的现金价值。
8、 需满足合同约定的轻症保险金给付条件。
9、 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编辑:黎安)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