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所背负的外债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是真是意思表示,肯定是有效的。法律没有规定,夫妻之间不得相互借贷,私法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行为不违法即合法。
就借条的性质来看,如果你们之间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那么夫和妻作为改财产上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该借条属于合同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法院起诉。但如果你们的财产是混同的,那么该借条应当视为对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该权益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旦发生离婚,那么基于该借据,你可以享有相应的权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拥有合法关系的时间,双方到婚姻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开始点,如果对方去民政部门申领了离婚证,离婚登记的那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
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如果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签收调解书的那天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终点。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钱丽娜律师,女,常熟本地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为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职业以来,钱丽娜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对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分割、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子女抚养权争取等问题上,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高端客户离婚案件中的隐匿巨额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股权、债权、基金、信托等的追查取证,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以及在涉及婚外情的案件中,凭借多年的丰富经验指导当事人搜集有利证据,为离婚财产分割奠定基础,维护了多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