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作为运营 " 搬运 " 账号的前置条件," 养号 " 也是这一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在这一环中,甚至总结出了 " 模拟真人账号行为 " 这类经验之谈,连每天发多少条视频、什么时间段发视频、多刷其他人的视频、要给其他视频点赞都有详细的提示。
在一些即时通讯软件上,我们可以搜索到不少打着 " 抖音养号技巧 "、" 搬运技巧 " 旗号的群,甚至还有账号被封停之后的申诉技巧。
从这些群组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处于 " 灰色地带 " 的产业链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也已经形成了从养号(即积累流量)到搬运再到变现的完整链条。
杜绝抄袭、搬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更多
尽管这两年,国内版权保护的意识逐渐觉醒,但侵权行为依然屡见不鲜。
根据 2020 年 12426 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 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仅 2019 年到 2020 年 10 月,中心累计监测疑似侵权链接就高达 1602.69 万条,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 92.9%。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内容创作者们几乎个个都被侵权过。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39.5% 的创作者认为不同平台的不同机制导致侵权行为难以追责,也有 29.2% 的创作者认为是形式变换导致侵权内容难以被监测和发现。另外,有 30.87% 的创作者曾发现自己的视频内容被二次处理、搬运。
通过这些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根本原因。正如小黑前文所说,相比纸质出版物和影视公司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个人或团队制作的视频内容更易被侵权,维权也更困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人创作视频的版权归属 " 举证难 " 的问题。
由于每年互联网上都会产生数以亿计的视频内容,因此我们无法单凭一条视频链接就认定其原创属性,创作者还需要花费精力收集更多证据。
与之相似的,还有图片版权的举证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光是拿出 JPG 格式的图片,并不足以作为认定原创的决定性证据,图片拍摄者往往要拿出 RAW 格式图片,才能认定自己是图片的拍摄者。
▲ RAW 格式难以修改拍摄信息,使其能够保护创作者权益
但一般用户对这些信息知之甚少,在面对被侵权的举证时,就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了。
再加上视频平台数量繁多,其中的视频内容更是数不胜数,很多视频原创者甚至要靠粉丝提醒,才能发现自己被侵权," 取证难 " 的问题也严重限制了创作者们保护自己的权益。
即便是一些视频平台构建了 7 × 24 小时的内容审核团队,在茫茫视频海中,要发现涉嫌的视频也是难上加难,更别说视频、图片和文字都有极易修改的属性,一番改头换面之后,识别是否侵权就更加困难了。
▲ 在很多时候,版权保护已成为迷宫
其实,在版权保护的道路上,对版权本身如何定义,同样是值得关注的事情。
"5 分钟看完一部电影 " 涉嫌侵权应该毫无争议,但利用影视剧素材进行二次创作(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同人创作,或是对影视剧进行推广或吐槽的视频是否构成侵权,小黑显然站在影视公司和视频平台的对立面的。
▲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采用了大量电影镜头
另一方面," 版权流氓 " 一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大的吐槽声浪。
平心而论,那些被经常冠以 " 版权流氓 " 的平台在版权保护方面确实值得称道,但从用户行为而言,许多侵权行为是在无意识间发生的——相关用户并不知道使用的素材是版权素材。
更有甚者,一些 " 版权流氓 " 甚至会长期跟踪用户的创作内容,在初次发现侵权时按兵不动,直到侵权素材积累到能带来较为可观的经济收益时才告知用户。
这样的版权保护并不能真正达到它的初衷,反而成为纯粹的生意了。
▲ 一些平台甚至将国旗、国徽的版权纳入版权库
小黑觉得,要想改变这样的情况,有几个问题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
首先,法律的健全必不可少。在这一点上,6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新《著作权法》已经为创作者们带来了更为有利的法律武器,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静观其在实际使用中会发挥什么样的效力。
其次,针对侵权产业链的横行,整个互联网行业也应该动员起来,建立跨平台的反侵权措施,并通过各种手段解决创作者 " 取证难 "、" 举证难 " 的问题。
第三,就是针对图片、音乐、字体等非故意侵权的常见领域,建立符合标准的 " 公开版权素材库 ",让创作者们没有后顾之忧地取用合适的素材。
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版权保护近两年来得到的关注着实喜人。
不过就在小黑写下上一个句号的时候,微信聊天窗里又出现了那句熟悉的话:" 抄不抄袭的有什么要紧,歌好听不就好了?"
嗯,看来我们的版权意识,也有必要从娃娃抓起。
图源:pixabay、微博截图、百度指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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