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我们三百多名会员,去年在西安潮派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但至今健身房还是毛坯房。”市民李女士向民生热线反映称,健身房老板承诺今年4月开业,但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一再推脱延期。
民生热线:西安潮派健身房办理了300多名会员 却至今不开业
健身房承诺退款失信 再次给出退款时间
去年9月,李女士在西安潮派健身房办理了预售会员卡。“当时交了两千元办理了预售的会员年卡,一直等到承诺的开业日期,健身房也没有开张。”李女士说,办理这批健身卡的人有几百人,数额较大,自己和朋友多次就退款问题和相关工作人员协商,虽然健身房那边承诺4月8号退款,但至今没有结果。
记者联系到西安潮牌健身房的张经理,他告诉记者,健身房去年9月9日开始预售会员卡,承诺今年4月份开业,但由于消防等原因导致现在健身房不能如期开业。“我们已经有了解决方案,愿意继续等待的会员就继续等待我们开业,不愿意等待的,我们将在5月份,分批次按照会员报名的先后顺序组织退款,现在已经电话通知了部分会员,让他们相互转告。”
律师:办理预售会员卡 要特别关注限制性约定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磊表示,从法律上讲,预付费“会员卡”服务实际是商家与消费者达成的一份预付费服务合同,一方面消费者要向商家支付一定的货币以取得会员资格,另一方面商家则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及时地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服务。
他说,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讲,均应当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该法第四十九条同时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时,首先,一定要与商家签署一份服务合同;其次,要详细了解会员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最后,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同时保留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杨律师说:“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大可不必惊慌,消费者完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使用微信扫描添加民生热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