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有时候因为受商家虚假宣传诱惑,消费者爱美过程中反而会受到身心伤害。家住秀洲区高照街道的窦女士近日就受到了这样的困扰。
今年4月底,家境殷实的窦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高照街道某服装经营部选购内衣,商家热情地向她推荐了某品牌的一款美体内衣,并称这款内衣是专门根据东方女性的身材特点量身打造的,具有记忆功能,穿上后里面的微量元素就能进入人体,只要按要求穿在身上就会轻松拥有令人艳羡的好身材。窦女士平日十分注重自身形象,因此见到这样好的产品,当即毫不犹豫花6870元购买了一套。
但是,令窦女士没想到的是,这套美体内衣穿了一周之后,她就感觉头痛、眼睛不适,皮肤还长了小疙瘩。看到美体的愿望没达成,反倒是先“伤”了身体,窦女士就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几次交涉下来,商家都以出售的是正规产品为由不予退货。无奈之下,窦女士只好找到秀洲区消保委高照分会进行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展开了调查,在确认窦女士投诉内容属实后,两次到被投诉的服装经营部进行调解,并耐心地向商家阐明,虽然其出售的内衣是正规产品,但根据新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在该起纠纷中,商家销售时显然存在夸大其词的问题,属于有错在先。
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窦女士和商家协商一致,近日,由窦女士将内衣退还给商家,商家则退还给窦女士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