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幼食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餐饮具洗消保洁,主副食加工过程食品安全控制,食堂卫生防护设施配备及状况等;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加强食堂特别是托管食堂、承包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发现存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截至目前,已对辖区内154家校幼食堂完成全覆盖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78家校幼食堂督促校方严格落实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