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新媒体联播>>业务动态>> 武夷山法院“要素式”审判为文书“瘦身” 按下知识产权审判“提速键”发布时间:2022-11-25 10:08 星期五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张晟
日前,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采用“要素式”判决书,对4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进行判决,将“要素式”审判融入知识产权类纠纷,实现审判效率和效果的双重目标。
某家居用品公司在经营中发现,多家百货店未经许可在某电商平台上销售与该公司标有同样商标的产品。该公司以多家百货店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侵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百货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武夷山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晰,双方诉辩意见明确,遂围绕双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审理,当庭作出判决。
不同于传统裁判文书,该要素式判决书简明扼要地列明了当事人信息、双方诉辩意见、涉案商标的基本情况、商标权利人情况、商标取得方式、被诉侵权事实、合理开支及本院意见、判决主文、诉讼费负担等要素,并在文书后附列法律条文依据,大大缩短了开庭审理和文书制作时间,让当事人看得清楚、读得明白,实现开庭审理程序简化、案件审理效率提高的效果。
今年5月1日以来,武夷山法院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商标侵权类案件数量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高居首位,占比60%以上,且商标侵权类案件具备商标权属清晰、侵权事实清楚的特征,适用“要素式”判决文书的形式。
接下来,武夷山法院将在配强配优审判队伍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机制,有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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