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职业与爱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定的,惟有你的老板无可选择,因为你一进入公司,你的上司就已经确定了。既然已经是您的上司,在工作中就应该有过人之处,首先应该真正了解上司的为人。如果你了解了上司的为人、喜好、个性,会在工作中得到上司的赏识和认同。其次要尽快沟通,消除你与上司之间的隔阂是很有必要的,出现“裂痕”之后,要找个合适时机把自己的想法与对方沟通一下,这样既可达到相互沟通的目的,又可以替双方提供一个体面的台阶下,表示对他的尊重。最后,“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不想总委曲求全,那么趁早离开。
-专家小档案
姓名:高湘芸
职务:北京东方汇森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总经理
背景:资深职业顾问,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多年,曾为上百家企业成功招募并成功输送各种中高级人才。同时她还成功为数百名职业人士进行了职业定位和职业生涯规划工作。
维权
生育期间被任意辞退该怎么办?
读者熊小姐来信说:我是合资企业的一名职员,结婚已好几年,我和先生也转眼就奔30岁了,还没有孩子。我和丈夫都想在今年实现这个梦想,但我们夫妇都属“北漂一族”,毫无根基地混在这个大城市,很能体会到“京城米贵,白居不易”。打拼到现在的职位很不易,现在公司里只要女职员怀孕了,很快就有人顶上你的位子,你就等于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而且有一些怀孕的女职员,为了不丢工作,不得已就一直坚持上班直至生产。尽管我听说国家有相关规定,在女职工生产期间不能随便被解除,但因为公司是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自己不免担心生产完后劳动合同续签是否会受到影响。请问专家,国家是否有关于女职工生育的保护性政策,如果单位违反了,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解答: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认为,这位读者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目前的确有部分企业对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简称“三期”)的女工采取歧视性政策,侵犯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劳动法》、《劳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除非员工本人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三期”女工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女工从怀孕开始就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直至哺乳期满,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必须向女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国家这些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女员工的生育权利,防止和处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对女员工采取错误的处理,侵犯了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女员工可以分别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给女员工造成了伤害,还需要赔偿并接受行政处罚。
发生劳资纠纷该到哪儿仲裁
读者狄先生来信说:我以前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因为发生了一些劳资纠纷,现在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有几个困惑请专家解答:1.如何得知我所服务单位的性质?2.如果我所服务的机构是中央所属事业单位,我该到什么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才可能被接受?
专家解答: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认为,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前,应确认被诉人(即单位)的性质和管辖,目前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就可以通过信息查询系统获得单位的有关信息,如开办单位、注册地点等。如果是事业单位,需要到人事部门查询事业单位登记情况。无论是否为中央直属单位,一般均由所属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信报记者王晓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