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考虑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后,本公司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照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并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2、执行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准则,2018年1月1日盈余公积减少150.27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1,354.99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9.80万元。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项目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51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81.66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63.34万元。
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影响较小,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执行新的五项会计准则,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收入、金融工具等五项会计准则。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0证券简称:创维数字公告编号:2018-09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创维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在议案1、2的表决中,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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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545464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